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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炒熟的野生蘑菇菜 一家三口中毒住院

发布时间:2022/06/21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华商报讯(记者 王斌 实习生 钱欣欣)花3元钱从一流动摊贩处买了半斤野生蘑菇干,没想到食用后被送进了医院。22日,县一家三口食用野生蘑菇干后食物中毒,所幸抢救及时脱离生命危险。

  袁某是县洄水镇茶道村四组村民,8月21日下午,她在街上花3元钱买了半斤野生蘑菇干,当晚8时许,袁某将蘑菇干和青椒、大蒜炒熟后与女儿、侄女一块食用,次日凌晨3点多,3人相继出现呕吐、腹痛、腹胀、头晕、腹泻等症状,家人立即将3人送到泗水镇卫生院,后因袁某侄女食用较多而且血压持续下降,3人又被转送临近的岚皋县医院抢救,后均被确诊为食物中毒。经抢救,3人脱离生命危险并出院。

  据岚皋县卫计局公共卫生股股长邱洪双介绍,根据医院确诊结果和患者叙述情况,初步判断是3人食用购买的蘑菇干后引起的食物中毒,目前暂未接到有其他人食用该蘑菇干后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。

  当前正值夏末秋初,气温高,湿度大,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,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,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预防毒蘑菇中毒预警公告。

  消费者在购买蘑菇等食品时,应到正规的超市、农贸市场采购,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,并保存好购物凭证,不随意采摘野生蘑菇,尤其是不采购、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。

  食用野蘑菇后,一旦发生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进行催吐。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脱水,还可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“糖盐水”以补充体液,防止发生休克,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。

 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做好应急预防措施,严把原料采购关、验收关,避免采购和使用有毒蘑菇。农家乐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,大型餐饮单位应尽量不供应以野生菌类为原料的菜肴,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。

  那么如何鉴别毒蘑菇呢?毒蘑菇一般在顶上有凸起的疙瘩肉瘤,柄上有环状物(脚苞),根上有环状托,有苦、辣、酸、麻及其他恶味,色彩鲜艳,采后易变色,多数柔软,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。毒蘑菇一般生长在肮脏潮湿处,能使米饭、大蒜、银器变黑。无毒蘑菇一般生长在矮草丛中或松林地下,盖是扁或圆的,肉厚而嫩,颜色多为黄、白或古铜色,掰开后浆汁清亮如水,不变色,味道清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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